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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滁州交警微信公眾號消息 9月4日,根據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關于全面強化滁州市主城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現就該市道路臨時交通管制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9月4日12時起,對市主城區內道路實行臨時交通管制,除從事疫情防控工作和保供應、保民生、保生產的車輛憑市、區兩級防疫指揮部核發的通行證通行外,其他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一律禁止通行。
二、涉及水電氣搶修、通訊保障、醫療救護、警務等應急車輛允許通行。
三、對違反交通管制的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200元罰款、記1分處罰。 對不聽勸阻強行通行的,交警部門將予以1000元罰款,15 日以下行政拘留處罰。
四、疫情防控期間,請廣大車主嚴格遵守通告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抗拒執法的駕駛人,公安機關將堅決采取強制措施,依法嚴懲嚴處。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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