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雙減”,根據安徽省發改委、安徽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的通知》(皖發改價費〔2021〕656號)有關規定,結合成本和實際情況,12月29日,市發改委、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關于規范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
定價范圍及項目
據介紹,凡我市轄區內登記注冊的線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設的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和生物等課程,均納入政府指導價格管理。普通高中階段非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執行。
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對于市民關心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我市班型分為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三種型班,具體標準為:
10人以下班(含一對一):按每生每課時45元標準計收;
10-35人班:按每生每課時30元標準計收;
35人以上班:按每生每課時15元標準計收。
每課時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培訓機構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根據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成本差異允許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各縣市區發改委、教育局、各非營利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培訓機構應通過網站、培訓場所以及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校外培訓機構須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明確合同雙方基本信息、培訓服務、培訓收費、雙方權利義務、培訓退費、違約責任、爭議處理、其他約定、生效方式、合同附件等內容。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者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訓資料費)其他費用。實行收費情況報告制度,培訓機構應在每年6月前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分別報送給培訓機構登記注冊地教育、發展改革部門。
同時,我市發改、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會根據職責,依法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行為,確保政策執行到位。該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試行一年。
請輸入驗證碼